在校区级别定义显示逻辑规则
要更新显示逻辑规则需要以下角色:
- 读者服务管理员
- 通用系统管理员
欲知配置显示逻辑规则的更多信息,见发现界面显示逻辑。
对于多校区环境,Alma允许您在校区级别为下列电子服务定义显示逻辑规则: 全文、选择全文、数据库服务和通用电子服务。 Alma在多校区环境中应用显示逻辑规则方式如下:
- 基于读者触发Alma服务页面或校区关联的登录读者的IP地址计算服务用于哪个校区。 如果Alma确定读者在不同校区登录,基于为两个校区定义的显示逻辑规则计算电子服务。
- 在校区级别启用的显示逻辑规则覆盖所有在机构级别启用的电子显示逻辑规则。
- 对于非电子资源服务,Alma也会应用机构级别的显示逻辑规则。
- 如果没有适用的显示逻辑规则,Alma会应用机构级别的所有显示逻辑规则。
要在校区级别定义显示逻辑规则:
- 在读者服务配置页面(配置 > 读者服务 > 发现界面显示逻辑 > 显示逻辑规则),点击添加规则。 显示添加规则对话框。
添加规则对话框
- 选择隐藏服务下拉菜单中的下列电子服务: 数据库服务、全文、通用电子服务或选择全文。
所选电子服务
- 从在校区时下拉菜单中选择校区。
- 填写剩余的字段并点击添加并关闭。
关闭添加规则对话框,新规则添加至发现界面显示逻辑页面的校区规则部分下方。添加规则至校区规则部分要查看另一个校区的规则,从校区下拉过滤器中选择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