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删除记录
要恢复已删除的记录,您必须具有仓储管理员角色。
您可以还原在管理已删除的仓储页面上删除的仓储记录(资源>高级工具>管理已删除的仓储)。您可以通过ID还原单个已删除的记录,或输入条件以匹配已删除的记录列表。
- 每个恢复作业最多可以恢复5000条记录。如果记录数多于5000,请联系Ex libris客户支持。
- 恢复由用户删除的记录时,只恢复该用户执行的最后一个删除操作的记录。
- 恢复书目记录可恢复与其一起删除的所有记录,例如馆藏和单册记录。
- 恢复单册记录也会恢复其较高级别的记录,例如馆藏和书目记录,但不会恢复其相关书目记录下的其他记录。
- “删除者”为“系统”或“电子馆藏创建者”时,这意味着记录由更新机构区的内部系统进程删除。这两种方法的区别为内部进程以及没有任何功能性影响。
管理已删除的仓储页面
删除记录的时间限制
- 您可以恢复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或由特定用户或作业删除的记录。这两个选项都有一年的限制,这意味着它们允许恢复在过去一年内删除的记录。
- 您也可以通过ID恢复记录。通过ID恢复没有时间限制。
数字文件删除后会保留90天,之后将无法恢复。
恢复删除记录
要恢复作业移除或更改的记录,请见通过作业恢复移除或更改的记录。
要恢复已删除的记录:
- 在查找中,选择要恢复的记录类型。
- 在检索标准中,输入记录的信息:
- 要恢复多个记录:
- 根据日期范围:选择删除的范围。选择删除记录的日期范围。
- 由用户或作业:选择删除者。对于用户,选择用户,在用户中选择用户,然后选择日期范围。对于作业,选择作业ID并输入ID。
- 要恢复单个记录,选择MMS ID/PID然后输入要检索的标识符。可以输入的标识符取决于在查找中选择的检索类型:
- 全部题名:书目记录的MMS ID。MMS ID是记录ID号。
- 资源库:资源库PID。PID是馆藏条目的系统编号。见配置检索索引。
- 数字文件:文件PID
- 数字远程表现:远程表现PID
- 数字化表现:表现PID
注意:一起恢复数字化文件和表现时,选择“数字化文件”选项恢复,而不是“数字化表现”选项。 - 电子资源库列表:资源库列表ID
- 馆藏:馆藏记录的MMS ID
- 纸本单册:单册ID
- 要恢复多个记录:
- 选择检索。匹配记录的列表显示在页面上。 通过匹配记录管理已删除的仓储页面
- 选择记录标题查看有关记录的简要信息;见在简单记录视图页面中查看只读元数据。
- 选择恢复并点击确认。